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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章(第2页)

等等,肖锦伦反应过来,以前身体的主人天天被别人欺负,几乎身上的钱都被抢了去,怎么会有钱买这么贵的手机,要说是肖锦伦的母亲买的也说不过去。

这么说来,这个手机可能是别人送给肖锦伦的。

知道肖锦伦只用手机联系两个人,这手机八成是两个人其中一个买的。这样看来以前的三个人关系很好,但是又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,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,而以前的肖锦伦为什么会想不开割腕?

☆、第十二章

两个人早上基本都是煮面条来吃,方便而且饱肚子,莫耀的食量大,这样也比较的实惠……

刚开始面上面还可以卧一个荷包蛋,不过最近经济拮据,已经改为了彻底的清汤面了。

肖锦伦把煮好的面端到莫耀的前面,“我今天会出去一下,你在家里写字,就是昨天我让你写的那些字,要认真的写。”

“我不写。”半响,莫耀吐出三个字。

肖锦伦抬眼,“怎么不愿意写了?昨天不是好好的。”

“写这个做什么,不能饱肚子。”

对于一直漂泊,终日翻垃圾桶和野狗抢食为生的莫耀来说,没有什么比能填饱肚子更重要了。他会跟着肖锦伦回来,一部分原因是直觉告诉他,这个人能给他吃的。 但最主要的原因是,莫耀觉得肖锦伦身上有一种是曾相识的感觉,能让他感觉到放松,特别是在这半个月的相处以来。

肖锦伦想了想,“这个虽然不能饱肚子,不过,会写字的话,以后就能读书,可以找到好的工作挣钱,有了钱自然就能饱肚子了,还能吃好的。”

他尽量用最简单的方式把莫耀最看重的饱肚子和写字相等起来。就算莫耀不是读书的料,但是凡事总该试一试,而且莫耀才九岁,不读书又该做什么?肖锦伦深知周围的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影响多大。学校总比这鱼龙混杂的环境好。况且莫耀本来就和一般的人不同,要是不学好的话……

肖锦伦打定主意,不管怎么样都要把莫耀弄去读书,他走到莫耀的跟前,揉了揉莫耀的头发,拿起一边的外套边穿边说,“好了,你在家乖乖好好写字,我中午之前回来,然后做排骨给你吃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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