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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想每天来教堂做礼拜的人数,要是被他们知道我们洗劫了教堂,他们一人扔一块石头,就可以把我们两个小不点给埋了。
不过,令伊路米改变主意的真正原因是,发现了十二区有比教堂更美妙的目标——杂货店。
店主显然是个有门路的,店内可兑换的物资比十叁区的教堂丰富多了。或许十叁区其他地方也有这样的杂货店,但我们没有试图过多探索十叁区,一心想要往其他街区进发,所以不太清楚。
十二区杂货店的交易规则与十叁区差不多,以物换物,不使用任何货币。
哦,这不重要,我们是无视规则的,重要的是我们白天观察店面,计划好要偷的东西,当晚就潜入了店里。
细线绑着易拉罐之类的防盗陷阱,简单至极,夜视能力良好的我们如入无人之境,得到白天看上的猎物,仿佛囊中取物般轻松。
遭遇来自社会的毒打前,我们是以上这么想象的,我们没料到一个开杂货店的也有两把刷子。
之前在“猎人游戏”里击杀路人npc很容易,我们就太飘飘然了,轻视了成年人,忘了我们的年龄,忘了身为小孩的上限。
体力,耐力,精力,速度,力量等等身体因素,同等条件下,成年人无疑是碾压小孩的,尽管我们受过训练,大大提升了属性,远超同龄人,但与有一定战斗经验的成年人比起来,我们那点属性,根本不够看。
因为我们是小屁孩,将我们人赃并获的店主没有多为难我们,只是把我们关进笼子里整整一天叫我们反省,只是拿走了我们所有的物资,只是……抢走了我的哨子。
这叫“不为难”吗?我们这是被洗劫一空了吧?!
我抓着笼子的栏杆,眼里冒火地看店主把玩刚抢走的哨子。
伊路米抱着膝盖坐在旁边,安静如鸡,可能仍在回味被平平无奇的杂货店店主,这种看似路人的功能性npc秒杀的酸爽滋味。
“哦哟,好凶的小鬼。你听过‘钱财乃身外之物’没有?这句话的意思就是,每个人钱财的最终结局一定是失去。”店主把哨子随手揣进口袋,“整个十二区没人敢盯上我的店。看在你们是初犯,还是两个不懂事的小鬼的份上,没有杀了你们两个,就已经是不错了。”
“……”我恨恨地在笼子里磨牙。
都怪伊路米出的馊主意!不然我就会用正当劳动换取报酬,而不是踢到铁板,失去所有,一夜回到解放前。
失去背包和水和食物并不可惜,这些东西可以很快再弄到,但我的哨子是定制的,全世界只有这一款,没了就是永远的没了。
设计图和设计师都健在,回去以后再做一个同款的不就行了?
不,那不一样,不是躯壳一样就可以,不是更漂亮就可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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