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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情还得从古灵这儿说起。自打古淼跟着郡王爷去了长都郡城赈灾,古灵便日夜琢磨起来。她心知自己就是回到长都郡城,一介白身,又是女郎,恐怕也不过是在古府里继续做千金,又能帮上什么忙?
可古灵性子坚韧,下定决心也要如父兄一般福泽一地,又岂会轻易放弃?她便想到了郡王爷提到的染织之法。她和边小娟精心侍弄之下,那仙人掌在地里长得飞快,且这东西本来也极易种活,于是,按照帛书上的记载,她和边小娟拔出长成的仙人掌,用小刀子削掉上面的尖刺,小心地把那朱砂虫的虫卵和着面粉放了上去。
许是老天保佑,又或者后土娘娘给出的神物不凡,朱砂虫很快就长满了仙人掌。今日终于到了收成的时候。
古淼赁下的宅院里,搭起了一处草棚子,里面架起了几根木杆,木杆上用线挂着成排的仙人掌。这便是孵养这朱砂虫的地方。
边小娟一进草棚子,就感觉浑身起鸡皮疙瘩。血红色的朱砂虫在仙人掌上一层层蠕动,看着令人极为不适。生性好洁的古灵也是头皮发麻,不过两个姑娘都是干练性子,眼看着都到收成的时候了,如何会为惧怕虫子便打退堂鼓?
“小娟,开始吧!”古灵郑重说。
边小娟重重点头:“嗯,开始!”
两个姑娘说干就干,这就开始动手。这些仙人掌都拿线穿好后挂在了木杆上,两人将仙人掌逐一取下,再拿小木片将上面的朱砂虫小心刮进石臼里。足足忙活了大半天,收集的朱砂虫才给石臼填了个底子。这还不算完,二人拿出石杵,闭着眼……开始捣虫!
石杵碾过虫子尸体,那种黏黏糊糊的感受仿佛也传递到手上,实在又恶心又吓人,古灵和边小娟硬着头皮开始做。慢慢地,石臼里尽是殷红如血的汁水,都是从朱砂虫捣碎的尸体里流出。
是了,那朱砂虫通体血红,一旦捣碎便是如此颜色!离成功越来越近,古灵赶忙找来一个大木桶,舀出石臼里的红汁,按帛书上记载的比例加清水化开,又将纺好的丝线放进去染色。
染好色的丝线终于在木杆上晾干,迎着阳光,赫然是光彩夺目的绯红色泽,如同火光一般耀目,又散发着蚕丝温润的莹莹光泽,华贵异常!
“天啊,宫里的娘娘才会用这么漂亮的丝线做衣裳吧?”边小娟头一次见到如此美丽的丝线,心中仿佛有什么破土而出,那也许是美丽事物带来的震撼。
不对。古灵在心里反驳,她敢肯定,即使是宫里的娘娘的衣裳,也没有用如此明艳的丝线。红帛极衬肤色,贵族女子争相购买,无论是做嫁衣,还是出席宴请,璀璨红衣总是最夺人眼球,往往一匹红帛不下百金,还有价无市。用来染红帛的是茜草,可茜草染出来的红色却有些暗沉,和这朱砂虫染出的绯红色不可同日而语。
恐怕很快,都城里最时兴的帛绢颜色,就要变成这朱砂红了。看着这艳丽的红色丝线,古灵突然了悟。
这般明艳娇美的绯红色泽,已经不需要用其他颜色来配色织就花纹了。一匹红纱才最能作价。古灵很快决定,就用这红丝织就一匹红纱,只在织工上精工细作,保证经纬均匀纤薄。
古灵和边小娟齐齐动手,用了数日,将这所有朱砂虫耗尽,才织出五匹纱来。而织出的红纱,如天边云烟,如晨间朝雾,是凝就了初阳的红光一般的珍宝。二人为这红纱的美丽倾倒,连带着对朱砂虫的印象也大为改观,再不觉得面目可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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