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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挑食大王,但在外面,要是碰到不能吃或者不喜欢吃的东西,他也懒得让人重新换,不吃就行,但这样很容易吃不饱!”
卢笛还没来得及给出回应,就听见徐洛阳继续道,“他还很怕冷,不过我看了天气预报,加州的温度比b市要高。”
说着,徐洛阳沉默下来,他重新躺回沙发上,看着被风吹得微微晃动的小吊灯,心里冒出了一点涩意,和戚长安喝的茶一样的味道——有一个人明明和他相隔着整个太平洋,他却忍不住担心对方是否穿暖吃饱。
换了个姿势侧躺着,徐洛阳又问卢笛,“你有没有喜欢过谁?”
卢笛已经很习惯徐洛阳快速切换话题的风格了,他认真回忆了一下,“我幼儿园的时候,喜欢隔壁大班一个喜欢哭的小女生,她哭声很特别,我每次都能听出来。”
“笛子你这么厉害?不过这个太久远了,没有参考价值,换一个换一个,”徐洛阳想了想,“说说最近的。”
“最近……”卢笛麦色的皮肤透了一点红出来,“徐哥你之前拍《寻人启事》的时候,我挺喜欢女一号的助理的,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儿,比我小三岁,喜欢穿蓝色的裙子。”
来了精神,徐洛阳又重新坐起来,一脸热切地问他,“是个什么感觉?”问完又补充,“我是为了体验这种情感才问的,一会儿采访的时候我要念一首情诗,必须先酝酿酝酿情绪。”
卢笛很配合,“感觉其实也没有很特别,就是买早饭的时候会想给她带一份,总是想找她说话,晚上闭眼睡觉之前,会不由自主地想她。片场人很多,但我总能很快找到她在哪儿。哦对了,我看见她,还会心跳加速,会脸红。”
“这样啊,”徐洛阳手撑着下巴,认真地一条一条比对下来,觉得自己好像都挺符合的。下意识地把手放在自己心脏跳动的地方,他又回忆了一会儿,自己面对着戚长安,也心跳加速过,好像还不止一次?
我喜欢他吗?
徐洛阳在心里回答自己——是喜欢的,而且在不知不觉中,这种喜欢已经累积了很厚很厚,就像山上的落叶,一层又一层。
和以前吃的棉花糖一样,心里慢慢变得柔软,徐洛阳自言自语地说到,“我可能要去修仙才行……”
“修仙?”卢笛茫然。
“对啊!”徐洛阳笑容粲然,“修仙才能活得更久,说不定哪位高人看我骨骼清奇,就收我为徒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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