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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章(第2页)

威尔斯是地地道道的美国人,五年前两人同为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经济管理系高材生,四年同窗,志同道合,是他最信任的好友,毕业后两人一起进入冷氏从基层做起。

奋斗四年,他终于爬上冷氏首席执行官之位,遂将威尔斯调到美国纽约的分公司。利用威尔斯祖籍美国的优势,也看在威尔斯确实有这个能力。这两年,威尔斯确实把这边的分公司发展得不错,利润与a市总公司同比例增长,与他总部的得力团队,构成他的左膀右臂。

平时他们只是在电话和网络上互通消息,这次分公司出了财政问题,威尔斯不得不十万火急将他从a市call来,两人自是忙得人仰马翻,也让他无暇再顾及他和尹阡雪的事。

当天将尹阡雪塞上出租车,他便带着助理飞来了美国,一头扎进威尔斯留给他的难题里。这一个多星期,也不知道她是如何躲过那帮烦人的记者,也不知道她和她的父亲磨合得如何了。福克斯是尹阡雪的事,说实话,他也不怎么能接受。

那晚,他当着尹阡雪的面直接否决了福克斯对他的试探。虽然后来也跟福克斯有一番交谈,但脑海总浮现小女人落寞躲进卫生间的模样。委屈的,楚楚动人的,倔强的,隐忍的,让他恨不得将她揉进自己的身体,占有她所有的情绪。

有的时候,他会突然想遂了娱乐媒体的意,娶了这个娇柔的小女人,把她放在身边,疼着她宠着她,带着他们的孩子。

但这也是一瞬即逝的事,每每有这个想法的时候,他的脑海总会蹦出一张妩媚精致的脸,对他说:“我们分手吧,其实我从没爱过你。”

那张模糊却又清晰的脸,会让他想起那个傻傻拿着求婚戒指的雨夜。

将视线从电脑屏幕上移开,他推开皮椅,走到落地窗前,点燃一支烟。

纽约的夜景,比a市更耀眼。到处璀璨夺目,繁华不息,却很冷,比他的心更要冰冷。没有人知道,他的心在渴求一份温暖,渴望在他疲累低靡的时候,能有一双柔软的小手替他轻按太阳穴。闻着她身上淡淡的幽香,沉浸在那份温情里,忘却所有的疲劳……

落地窗面上,渐渐浮现一张浅笑嫣然的小脸,笑靥如花,一对梨窝。梨花带雨,两行清泪。万般挠着他,让他的心如万蚁啃咬静不下来。

“该死的!”一声懊恼,他掐掉手指间的烟,甩掉玻璃上印着的那张小脸,立即拿起西装外套走出办公室。

“威尔斯,去喝酒。”他敲敲威尔斯敞开的办公室大门,看看手腕上的劳力士:“现在午夜十二点,酒吧营业时间。”也许这个时候他需要酒精。

“喝酒?”威尔斯从文件上抬起头颅,吓得眼珠子快掉下来,“工作狂,你确定在你的工作没完成前去喝酒?据我所知,你的生命里,工作比消遣重要。”

冷辰轩剑眉挑了挑,西装外套勾在左肩上,衬衫袖子卷在手肘处,眸子狂放不羁:“到底要不要去?这可是我第一次主动提出喝酒,威尔斯,你该庆幸你有个好老板。”

“ok!ok!”威尔斯耸耸肩膀,摊摊手掌,站起高大的身子,“看在老兄好不容易来趟美国的份上,我舍命陪君子!”蹩脚的中国话,听起来有点滑稽,特别是“舍命”一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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