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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 见故人(第1页)

李慎抖了抖水珠,就着高一的手,从水池里站起来。

折腾一场,他心情也平复了些,至少对着高一那张脸,没有了一拳轰上去的欲望。血屠会馆整个前门附近都被打成了稀巴烂,也算是遭了无妄之灾。李慎终于记起他来这的目的,开口问高一:“黑老头在吗?我找他有事。”

“老爷子肯定在,说不准就在哪看着咱俩呢。”高一意有所指的瞟了眼远处的塔楼,他收回视线沉吟道:“我找人帮你通报一声吧。”

李慎点点头,道了声谢。

两人并肩立在水池前说话,看在旁人眼中是罕见的情景。庚军李慎,血屠高一,半步神坛与半步神坛,是敌非友的两人如此平和的站在一处交谈,可能也就只这一回了。

“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。”高一注视着面前清澈如镜的水波,低声道,“玉门道上,你明明有机会杀了我,为何要留手?”

李慎低头笑了笑。

“你想太多,杀你代价太大,我当时还有事要做,不想被你拼掉半条命而已。”

“就这么简单?”高一问。

“嗯。”

当然不止如此,但有些话也没必要说出来。李慎解开衬衫的袖口,把湿漉漉的衣袖挽到手肘,他卸开右手上漆黑的手甲,往上一推,反扣在手肘上方的环套上,锋利的爪刃安静藏回甲内,臂环一样套在他的胳膊上。李慎全身上下,就只带了这一件手甲,与旁边几乎武装到脖颈的高一相比,那叫一个洒脱。

二十四小时甲不离身是佣兵的活命准则,也是经过无数实践验证出的真理。像李慎这样的,就属于活得不耐烦找死的类型。高一看着他这副模样,本想提上两句,转念一想不对啊,他们又不是什么好朋友,下回说不定就在战场见,他吃饱了撑着去提醒对方干嘛?

高一有点小纠结,随即又觉着跟李慎站这挺别扭的,正想找个理由走人,就听后头一阵压抑不住的惊呼。他扭回头,只见一道娇小的身影正迎面飞奔而来,华美的黑红裙裾被两只小手紧紧提起,在身后如蝴蝶般翻飞。

一股甜腻的蔷薇香气飘入鼻端,带着香风的倩影从他身边跑过,张开手臂扑进了李慎怀中。

“阿慎!”

李慎闻声转身,本能的伸出手臂去接,下一秒,他手上一沉,眼前一黑,两只排球大的胸脯啪嗒一声砸到脸上,凶残至极的将眼睛鼻孔嘴巴通通堵住。他挣扎着从乳沟里探出头来喘口气,对着骑在身上满脸惊喜看着他的童颜美人虚弱的笑笑,张了张嘴。

“……宝宝。”

宝宝名叫杨宝宝,前前任血屠王的亲闺女,现任血屠王的亲妹妹,整个血屠佣兵团的小公主。李慎第一次遇上她的时候,她正一个人蹲在城墙根底下抹眼泪,那时候他也刚来长安城人还很天真善良,瞧着这小姑娘怪可怜的就给她买了俩肉包子,顺带一提,那年她才八岁。

她跟李慎说她刚死了爹,李慎说没关系哥哥疼你。她那时候整天就穿一件脏兮兮的小白裙子,看着跟个小乞丐似得,李慎心一软就给她领回了自个租的小屋子,给她买衣服供她吃给她喝,没事儿还给她讲讲睡前小故事。不过李慎对天发誓那时候他绝对没对她动半点歪脑筋,就算有开玩笑答应将来娶她当老婆,那也真的绝对是开玩笑。

后来黑帝斯上门把她领走的时候,李慎整个人都懵了,他把人当亲闺女一样养了一年多,一大一小在这城里相依为命,说没感情肯定是假的。瞧着脏兮兮一小破孩转身变成娇嫩可人的小公主,那种幻灭感真不是盖的,再后来见面,是在她跟诸行云的婚礼上,她头戴金冠身披羽衣环着一条美人带,李慎愣是没能认出那就是当初喊着闹着要嫁给他的小灰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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